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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硕士工作公告

来源:     作者:    编辑:chen    发布时间:2017-12-04 16:18    点击数: Views

一、单位简介

广州大学是以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广州”命名的综合性大学,于2000年合并组建,有着近90年的办学传统。学校立足珠三角区位优势,强化大学的使命与担当,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各项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一所快速发展、充满活力的大学,是广东省和广州市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现有大学城、桂花岗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880亩,拥有丰富的教学资源和较完善的科研设施。学校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较全,全日制在校学生34000多人,具有本硕博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广州大学正在向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迈进, 现诚邀海内外优秀英才加盟,共创事业辉煌!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拟招聘管理岗位2 人、教师岗位5人,实验员岗位6人,辅导员岗位 5 人,医务岗3人。拟招聘的专业、所需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广州大学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硕士岗位资格条件表》,除应符合附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四) 身体健康;

 (五)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1-11-21-51-61-101-111-121-15岗位年龄条件小于或等于35周岁;1-31-41-71-81-91-131-141-16岗位年龄条件小于或等于30周岁。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本次招聘工作的岗位资格条件表。(年龄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本次公招报名首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 1218 9:00 12 20 16:00止,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登陆广州大学人事招聘系统http://202.192.18.209:8082

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所持有学历及学位、政治面貌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经招聘系统确认(必须于2017122016:00点前按考试确认键)参加笔试后,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逾期不确认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712219:002215:00点)。

四、招聘考试

(一)第一环节:笔试(闭卷)

1. 笔试时间、内容、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1224日,钢琴专业、合唱指挥专业、舞蹈专业三类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测试》,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考试地点请见准考证。

2. 笔试对象

此次公开招聘的所有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笔试。

3. 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

4. 笔试成绩

闭卷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占总考核成绩的30%。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 (其中1—3 1—4岗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与笔试成绩一起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人选必须在指定时间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参加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核者可参加面试。如因资格复核不通过导致面试名额空缺,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面试人选。

  (二)第二环节: 面试

测试应聘者的个人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人际沟通、专业能力、应急反应等工作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总考核成绩的70%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75分为聘用合格线。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

五、体检

根据总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教师岗位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其他岗位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及参照公务员操作手册执行。所有考生须在一个月内得出体检合格结论,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按《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

拟聘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八、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九、递补

如拟聘人选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则在总成绩75分的基础上,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替补人选。递补规则为:如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替补人选不超过1人。如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替补人选不超过2人。

十、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近五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在面试资格复核中如发现报考人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工作经历等明显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者,列入恶意报考黑名单,今后将不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20-39366042

  (六)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3936625139366207  39366210

                          广                                  

                         201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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